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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理财规划师2017考试考点:界定客户财产权属
一、财产所有权界定
(1)占有权
(2)使用权
(3)收益权
(4)处分权
二、个人所有权的行使
三、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
四、个人所有财产界定
(一)合法收入
(二)不动产
(三)金融资产
(四)其他财产如生活用品、古董、图书资料等
五、财产共有
多个主体共享所有权。比如合伙买辆车搞运输。家庭购买一辆车。
(一)按份共有
1、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
份额可以转让。对内,按份额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。
2、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
对外,基于共有物全部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。
(二)共同共有
不确定份额的,共同关系消灭后,才可分割份额。
1、共同共有人的内外部关系
2、共同共有的类型
(1)夫妻共有
①存续期间取得的。共同所有。养老保险等都属于。
②约定共有。
③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。
(2)家庭共有
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。
(3)遗产分割前的共有
共同共有,不是按份共有。
六、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法
(一)分割原则
1、遵守法律
2、遵守约定
3、平等协商,和睦团结
(二)分割方法
1、实物分割
2、变价分割
当共有财产是不可分割物,又没有共有人愿意取得该物,则需采取(变价分割)方法对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。
3、作价补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