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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理财规划师2017考试考点:界定客户财产权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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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级理财规划师2017考试考点:界定客户财产权属

  一、财产所有权界定

  (1)占有权

  (2)使用权

  (3)收益权

  (4)处分权

  二、个人所有权的行使

  三、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

  四、个人所有财产界定

  (一)合法收入

  (二)不动产

  (三)金融资产

  (四)其他财产如生活用品、古董、图书资料等

  五、财产共有

  多个主体共享所有权。比如合伙买辆车搞运输。家庭购买一辆车。

  (一)按份共有

  1、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

  份额可以转让。对内,按份额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。

  2、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

  对外,基于共有物全部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。

  (二)共同共有

  不确定份额的,共同关系消灭后,才可分割份额。

  1、共同共有人的内外部关系

  2、共同共有的类型

  (1)夫妻共有

  ①存续期间取得的。共同所有。养老保险等都属于。

  ②约定共有。

  ③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。

  (2)家庭共有

  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。

  (3)遗产分割前的共有

  共同共有,不是按份共有。

  六、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法

  (一)分割原则

  1、遵守法律

  2、遵守约定

  3、平等协商,和睦团结

  (二)分割方法

  1、实物分割

  2、变价分割

  当共有财产是不可分割物,又没有共有人愿意取得该物,则需采取(变价分割)方法对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。

  3、作价补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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